当前位置:主页>社会学论文>农村研究论文>列表

中国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的内生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来源:非常论文网 www.verylw.com

  提要:本文运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内生交易费用理论对中国农地股份合作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认为其现行产权安排、治理机制与分配制度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较高的内生交易费用,并由此降低了该制度的绩效。因此,适时地进行产权结构的明晰、治理合约的遴选和分配制度的创新是降低内生交易费用,提升我国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内生交易费用  

  股份合作经济在我国兴起于80年代中期,一度被理论和实践界喻为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完美结合。的确,股份合作制的推行有效地实现了劳动者资本联合与劳动者劳动联合的统一,这一方面有利于相对明晰产权,维护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又调动了自经营管理者到下属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顺应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正因如此,伴随着农村用地制度的演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历史性地选择了这一符合时代潮流的制度安排,进而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具有合作因子的制度模式,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实现天然地表现为合作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因此运用博弈过程中产生的内生交易费用去评判和提升我国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绩效,对广大农村大力进行土地经营体制创新来说,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与中国农地股份合作制相关的内生交易费用生成机理

  改革开放以来,理论与实践界一直在进行农村用地制度的创新。创新的终极目的是为了提高制度绩效,而制度绩效的提高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看来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内生交易费用的节约。在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文献中,内生交易费用被定义为由机会主义的对策行为所引起的市场均衡与帕累托最优之差,反映的是不同利益参与者在争夺分工好处的份额时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引起的成本耗费,即由于机会主义的存在使得道德风险被放大,从而造成现实均衡与理想均衡出现偏差,该偏差便是既定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

  在内生交易费用理论的视野下,农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在风险分担与激励提供上具有明显的二难选择。一方面,农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着既相分离又分离不清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拥有无代理人身份的委托人所不能掌握的信息,形成信息不对称的第一项来源,它将直接引发前者欺骗后者的机会主义动机:在缔结工资合约时,如果给前者支付固定的报酬,这无异于将经营风险转移给后者,同时为前者购买了“保险”,使其在不努力与偷懒时依然“旱涝饱收”,结果是在没有激励前者的情况下却使后者的利益受损,这不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如果按事后的经营业绩为前者的努力定价,则在捕捉定价信息时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而且前者还可借口承担了过大风险而成功地索取较高报酬,这势必损害后者的收益空间。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上众多的不可控因素,使农业生产的整个周期内充满着不确定性,无代理人身份的委托人存在将怠工损失归结为“坏运气”的诱导,而这一机会主义行为的隐蔽性通常不易为代理人所发现,这构成信息不对称的第二项来源,导致他们在企业内堂而皇之地偷懒与“搭便车”。

  正是这两项信息不对称来源的交错,加剧了有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和无代理人身份的委托人之间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而产生了较高的内生交易费用:首先,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合作因素决定了该制度必须遵循民主管理原则,即共有所有权要求实行“一人一票”制,而在个体理性形成集体理性的过程中,农民作为集体股权拥有者的一员虽然重视自身利益,但其“搭便车”的行为习惯加速了集体行动失效。那些具有道德风险偏好的经营管理者正是利用这一缺陷使决策权朝自己手里集中,他们往往以集体民主投票为幌子,取得“个人决策,集体负责”的有利局势,从而使其可凭借集体名义膨胀自己的决策权,从事风险更大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会导致内生交易费用的增加。其次,农地股份合作制的经营管理者虽为所有者中的一员并有股息、股红作激励,但由于他们的利益目标函数与全体所有者的利益目标函数不尽一致,在有委托人身份的代理人和无代理人身份的委托人之间关于生产经营信息分布不对称的条件下,后者监督与约束前者的成本过高,前者便利用这一弱点在缔结合约的谈判中取得优势地位,并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选择不努力和偷懒,即采取机会主义的对策行为,从而导致了较高的内生交易费用。再次,作为农地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的农民也有某些可资利用的信息优势,在不为经营管理者发现并有固定合约作保障的前提下,同样存在欺骗经营管理者的机会主义动机,最终也会增加内生交易费用。

  从内生交易费用的生成机理中我们得到一个启示:可以利用内生交易费用的高低作为分析和评判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的一条基本线索,而降低内生交易费用的制度调整将成为进一步完善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途径。

  

  二、中国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的内生交易费用理论视角

  制度绩效分为两种:一是广义的绩效,指对制度安排所能达到状态的一种测度;二是狭义的绩效,指对制度运行机制本身的一种度量。鉴于研究的宽度,本文着重分析内生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农地股份合作制狭义的制度绩效,即产权安排、治理机制与分配制度绩效。

  (一)产权安排绩效

  在农地股份合作制制度体系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所占有的非土地集体资产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农民以其土地承包权,同时社团法人、非村民自然人以其资金、技术等作价入股,实行全员持股。这一产权安排至少从两个方面节省了内生交易费用:第一,全员持股有利于民主管理,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采取“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的方式掌握企业最高权利,通过选举,产生董事会与监事会,由董事会负责企业高层决策,并在企业内聘请总经理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而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并向股东大会负责。通过这种治理结构,有效地保证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的一致性,从而使利益相关方处在一整套循环的监督、约束机制保护之下,即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也能够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避免或降低内生交易费用;第二,企业经营者聘自持股股民,有利于缩小经营者目标与全体所有者目标的偏离程度,因为他们也是所有者,一方面能自发地在为自己谋利益的同时为全体所有者谋利益,且比被动监督更能节省内生交易费用;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与其他所有者彼此熟悉了解,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矛盾,降低彼此间的道德风险,从而减少内生交易费用。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确认例解   下一篇:江苏省2007年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
     
热门文档
最新专题
     
 
 
非常论文网